青原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
连日来,青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分局和总工会联合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平安行动”,重点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交通、水利、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强监控,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严厉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伤害农民工身体健康的行为,并认真及时受理农民工投诉,加大整改、处罚力度。2007年,共为8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9.14万元,撑起了农民工的“保护伞”,让许多在青原城区务工的农民能安心回家过年。
青原区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承包企业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可责令其先垫付农民工工资;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公开曝光;对于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自此,执法部门依法执法,秉公执法,使得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逐年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