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吉水县全面推进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述职述廉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述职述廉活动由乡镇党委、纪委组织实施,分干部述、群众评两个环节。村干部向大会述职述廉,大会有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村民代表不得少于参评人数的三分之一。与会人员根据村干部所述,联系其工作实际,进行现场质疑,再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现场反馈测评结果。对在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不称职率达到20%或不称职率达到10%的村干部,实行警示谈话,限期整改。对有违纪问题的,按照党纪条规处理。4月以来,该活动已在3个乡镇开展,调整村干部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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