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丰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试行)》,从八个方面规范了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以保证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正确行使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意见》规定了科级领导班子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如实报告重大事项制度等制度,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扎实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为形成监督合力,该县强调要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党委、纪委、组织部门、人大、政协、行政和舆论等方面监督主体作用,强化监督的整体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