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至6日,永丰县藤田镇、石马镇、三坊乡先后发生三起因村民在林区吸烟、烧田埂草、炼山等原因,不慎引发的森林火灾,造成较严重的经济损失。为严肃纪律,追究责任,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派出三个调查组分别深入有关乡镇、村组及火灾现场开展调查。日前,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县委常委会通过,对这三起森林火灾事故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共对1名副科级干部、1名镇蹲村干部、5名村干部分别进行党纪立案检查;对失火乡镇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蹲村干部作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讨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