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出台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在三湖、桃溪、神政桥等乡镇率先启动了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乡镇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集中交易、阳光操作、资源共享、规范管理。一是乡镇及所属村、社区都适用该管理办法。二是凡使用公共资金,造价在10万元(不含)以下0.2万元(含)以上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森林、鱼塘等各类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服务管理,各类设备、材料、办公用品金额在500元以上和各类服务费用在500元以上的服务活动等集中采购均列入该管理办法。三是在不增加编制和人员的情况下,各乡镇均建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四是严格交易程序,经审查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招标公告,凡符合交易条件的都应予以报名。五是施工单位必须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由业主验收合格并报各乡镇“领导小组”同意后才能交付使用。结算价款在0.2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一并报“领导小组”,否则不予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