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生里,这里要收停车费的。一个中年妇女蹁然而至。昨天我在白鹭公园门口马路对面人行道上遇到此番景象,奇怪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停放处停电动车也要收钱,说收五角钱停车费,问她要发票,说没有,问她要收费许可,也没有,再问她那你凭什么收费?说是收占道费,为了取证我还是交了五角钱“占道费”她只给了印有“吉安市中心城区车辆停放管理办公室” 的收据,并且拒绝提供发票, 整个过都拍了录象(为了保护中年妇女),录象暂时不公布,本人就在前后走了500米没有看到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标志牌 按照正常手续,停车收费项目应该得到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后,才能到税务部门备案并领取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以收据代替发票是要处罚的,根据《物价法》非法收取停车是要处罚的,举报人应该可以拿奖励的
停车费,占道费,相信在市区有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经历的人们都不会陌生。也算是吉安色。这一特色肇始于何时,本人未加考究。只是自拥车以来,街头此番景象就未有间断,甚至愈演愈烈。从最开始步行街、到现在走向全市的趋势。随着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数量的猛增,非法收取停车费,占道费,的利益蛋糕也日益变得诱人。各路势力开始开展“圈地运动”,公共道路资源被当作自留地,成为有些部门的生财之道。
据本人平日的观察,对于非法收取停车费,占道费,我们的政府一直消极待之,以至今日成为社会毒瘤。这不仅仅是公民权益的损害,更是一个城市形象的毒剂。有外地朋友或同学来吉安,本人都会带他们去吉安市**路小酌几杯。一停车,就有中年妇女上来伸手要钱。友人们对滨江的美景赞不绝口,但对这一“吉安特色”却总是诧异不已。他们最常问的话:“你们的政府都不管这些吗?”这让本人无语以答。如果一个外来投资者看到此情此景,不知会作何感想?不知是否还会坚持他们的投资计划?外来投资者为什么不愿意进入吉安,与吉安的经济区位和地方产业结构有很大关联,但吉安缺乏规则意识的区域文化肯定脱不了干系。我们经常以灵活性自诩,可灵活性往往也是缺乏规则意识的代名词。非法收取停车费乱象的存在,无异是诏告天下吉安是多么的“灵活”。坚持把我市实施民生工程列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号工程”,本人也希望政府的“一号工程”不是“口号工程”
试问吉安市政府, “非法收取停车费。占道费”这一吉安城市毒瘤,你们准备何时割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