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螺溪镇圩镇通往木龙、中房等村的一座水泥桥的重修工程在螺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有序进行招标,虽然该工程造价仅有15000元,但它的公开招投标顺利开展标志着螺溪镇公共资源管理交易站运行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该镇为规范好镇村、组各类公共资源管理活动,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应的公共资源管理交易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在县纪委的大力支持下,组建了泰和县首家乡镇资源管理站—螺溪镇公共资源管理交易站,该站按照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镇村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进行管理,统一接受监督”,不断提高镇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为交易主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和优质的服务。
该镇公共资源管理交易站对全镇范围内公共资源进站交易管理范围有明确规定:一是建设工程项目,县规定纳入县级市场交易标准限额以下的各类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选定及设备、材料的采购;二是物质采购,镇所单位和村委会,使用集体资金采购重要设备和办公用品金额在3000元以上和各类服务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服务活动;三是产权交易,县规定纳入县级市场交易标准以下的镇属国有、集体和村组集体资产,包括山塘水库、荒山荒坡、土地承包、森林资源、房屋产权等的租赁、承包、出售、转让等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