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决战“两区”目标 着力营造三个环境
市公安局
在“推进项目建设,破解发展难题”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将重点围绕决战“两区”目标,着力营造三个环境:
一、为推进项目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一是要严厉打击危害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对阻扰、破坏重点项目建设、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企业的刑事案件,做到快侦快破,千方百计挽回经济损失。是要依法整治项目建设和企业周边的治安环境。深入排查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不安定因素,全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二、为推进项目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一是要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为主。除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外,对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不执行处罚最高限;对重点企业、境外投资企业生产运输车辆和重点工程施工车辆,不随意拦截检查,此类车辆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教育处理放行。二是要严格控制涉企检查。对同一企业的检查每年一般不得超过二次(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同城具有执法检查职能的公安机关各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的执行检查,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统一组织或明确一个部门牵头组织进行检查,不多头重复检查。三是要加强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社会监督。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凡涉及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有诉必查,有错必究,限时办结。
三、为推进项目建设营造便民利民的政务环境一是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落实项目审批服务承诺制,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严格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提升“一站式”服务效能。对符合政策规定、手续不全的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必需手续,限时二次办结;对重大项目和急办事项,实行特事特办。二是要开辟出入境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理的出国、出境申请,限时办结,特事特办;对企业境外人员签证签注提供便捷服务,对办证人员较多或有特殊情况的实行上门服务,工作时间申请人亲自到场办证确有困难的,实行预约延时服务或利用节假日特殊服务;全面推行企业常住境外人员签证签注有效期提醒制度,避免因证件过期形成非法居留。三是要放宽城市入户条件。对有固定住所和合法生活来源(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准)、在城市经商(以工商执照为准)及在城市务工一年以上(以办理暂住证为准)的进城人员,允许本人及配偶、子女申请在设区市市区和县城落户。对企业引进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允许本人及配偶、子女申请在设区市市区和县城落户。对在大中城市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者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对大中专毕业生,可先在城市落户,再找工作。四是要主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企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加强与设计单位联系沟通,从源头上提高设计质量,保证消防设计审核一次性通过;对新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确有正当理由,又不影响建筑物消防安全的,采取分步审核,分阶段验收;对已建成的重点企业实行首查不罚,帮助和指导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