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吉安社会> >正文
猫头鹰“做客”企业,万安民警暖心救助
2023-04-25 10:28 来源: 万安公安

rBAVG2REiDSALu8tAAe6YTqS3Ec278

近日,一只猫头鹰突然“做客”企业,企业负责人发现后立马报警求助,万安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民警闻警而动,最终让猫头鹰安全重返大自然。

“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您先别动它,我们马上过来。”4月20日晚,工业园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负责人报警称,企业门口有一只猫头鹰幼崽在地上行走,疑似无法起飞,需要救助。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这只猫头鹰幼崽正蜷缩在墙边,周身还有白色的绒毛,样子十分呆萌。为了猫头鹰的安全,民警小心翼翼地用手将猫头鹰托起,放置到纸箱内,将其带回了派出所,为它准备好食物和水,悉心照顾,并立即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

第二天一大早,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赶到派出所查看了猫头鹰的情况,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身上没有明显外伤,推断它应该是由于年幼加之受到了惊吓,这才无法起飞。但在民警的悉心照料下,猫头鹰已恢复活力,具备放生条件,随后,民警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将这只猫头鹰放归大自然。

文/刘艳、傅鹏霖

责任编辑:王伟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

井冈山报社主办 井冈山报社版权所有 本网法律顾问: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ICP备19004936号-1

Copyright ©2003-2019 by jgsdaily.com. 赣ICP备1900493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60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申明 电子报入口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