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峡江讯(陈福平、记者刘丽萍)针对村(社区)两委主职“一肩挑”后,村级组织可能出现“家长制”“一言堂”等问题,峡江县近日推出规范村级组织运行10条措施,对村级组织运行进行制度性规范,加强村干部特别是“领头雁”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一肩挑”拧成“一股劲”,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赋能乡村振兴。
健全村级组织体系。峡江县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重点配齐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形成村级“1+3”基本组织架构,明晰村级组织职责,并配备了村纪检委员。建立会议决策备案制度和村级配套组织定期述职制度,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双向述职评议”,每年向乡镇党委、政府和本村党员及村民代表述职评议。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稳步推行村社事务分离和财务分账核算,厘清村社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加强村干部履职管理。该县严格落实村干部履职“清单”管理,建立村干部岗位责任清单、小微权力清单、年度工作目标清单和履职负面清单,明晰干部责权边界,做到定权、定责、定规。建立村干部履职年度考核制度,重点围绕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建立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奖励性工资挂钩,对不合格不胜任、群众意见大的依照有关程序予以调整,推动村干部履职担当。
强化村干部履职监督。该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制定村级事务决策流程图,村级日常事务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商定,邀请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会,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坚决杜绝“一言堂”。同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对村内事务、财务及“两委”成员进行监督,及时向上报告监督情况,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工作情况。此外,该县严格村级财务审批,严格落实村账乡管、组账村管,进一步细化财务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对未经审批或签字手续不全的各种支出凭证,村级报账员不得付款,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管机构不得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