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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洪先生前和身外事探析
2022-05-13 08:50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罗洪先画像

罗洪先画像

罗洪先(1504年—1564年),字达夫,号念庵,吉水县盘谷镇黄橙溪人,是杰出的地理制图学家,江右王学著名代表人物。他25岁中状元,37岁因直谏被嘉靖皇帝削去官籍,其中剔除生病、居丧等时间,实际做官不满3年,又因为潜心于阳明心学,最终成为一代名贤。

一、其名

据罗洪先门生、泰和人胡直撰《念庵先生行状》载:“先生诞降之期,适双泉公自白河挈家起复,寓京师,复除工曹,理吕梁洪,遂以命名。”句中“吕梁”是指徐州市吕梁山。

那年罗循40岁,在南京做官,负责徐州洪水治理。妻子李氏随夫于陕西白河县怀孕,儿子出生时适逢丈夫起复,任工部都水主事,于是取名“洪先”,借以表达他治理洪水为先,无暇照看儿子的歉意。

另据1554年所撰《甲寅夏游记》载:“予先大夫著籍汉中,白河有故居尚存,先宜人妊予于是。”《过徐洪悲赋》诗说:“昔我落地时,严君官水部。”均表明胡直的说法可信。

二、其字

关于“达夫”之字的来源,目前仅见于民间传说。

话说1503年,结婚已20年的罗循仍无子嗣,妻子李氏很想生个儿子,以达成丈夫心愿,承继罗家香火,于是天天去庵里念经拜佛。某日,李氏又来庵里念经,适逢一病僧无钱买药,李氏毫不吝惜地赠以钱财,并表达哀怜之意。该僧感念其恩,死后遂投生其家。次年李氏分娩之时,罗循恍然看见一僧人跑入产房,便立即出声喝住,这时产房已传来婴儿的啼哭声。后来,罗母派人到庵中探问,答复该僧去世近一年。李氏生得儿子后,认为是托了祖先洪福,让他们老来得子,且最终达成丈夫意愿,于是取名洪先,字达夫,号念庵。

三、其号

其号之来源有三种说法。

一说来自胡直《念庵先生行状》:“既长,读书至‘克念作圣’,遂自号念庵居士。”克念作圣出自《尚书》,说一个人只有控制自己内心的妄念,才能通明为圣人,只有自觉加强思想修炼,才能达到目的。

另两种说法均出自内阁首辅朱国祯《涌幢小品》书。一说录自民间传说,说罗循出任知州时,“过一庵中,接流尸葬之,生子名洪先,号念庵”。另一说是朱国祯的看法,说:“念庵之高祖曰庆同,号善庵,以孤子出继,承家难之后,卓能自立,有奇行厚德,然则念庵取号必本于此。”意思是说,黄橙溪四世祖罗朋寿无子,其弟罗昌寿以孤子出继,但这两种说法并不可信。

四、离世

罗洪先去世有多种传说,如湖口县就有他“探幽石钟山,夜眠谷仓被闷死,水葬石钟潭”的传说,但据胡直《念庵先生行状》载,罗氏是在黄橙溪家中去世的,时间是1564年八月十五日早上7—9时。

该年春夏时节,仍有很多阳明学者聚集于玉虚观斐亭论学,罗洪先每天去二三次,及时给予点评和训育。该年六月,吉安府推官周弘祖前去问学,罗洪先为之亲书三章,门生胡直读后认为其“归寂”之说已入化境。八月初,门生、湖南酃县人刘稳特意来请罗洪先为其父撰墓表,尽管他谢弃此类文字已久,却不忍拂逆,竟然为之撰文。长子罗世光因为即将参加礼部试,罗洪先还题写一首绝句托儿子带给陈献章,成为其人生绝笔。

《念庵先生行状》载,罗氏去世于“十五日中秋辰刻……门人王讬、李希稷、周嶅、曾乾亨、刘孟雷,偕家族人环侍。先生以意示欲起状,讬等扶翼危坐。先生正巾敛手,端嘿如平日。忽见精神若离,连声疾呼,而先生长逝矣。”可知那时有众多门生、族人和家眷侍护在旁,去世时形态较为安祥。

五、葬地

罗洪先之墓在哪里民间说法更多,如其家乡就有葬于石莲洞第10个石洞的传说,并在洞内修成正果,立地成佛,那么真实的罗洪先墓在哪里呢?

据《念庵先生行状》载:“其孤世光以嘉靖乙丑(1565)七月十五日,卜葬近里同江赤石潭之原。”另据光绪《吉水县志·茔墓》卷64载:“赞善罗洪先墓:在桐江赤石潭。”赤石潭是赣江西侧的深水潭,在水田乡玄潭的下游,罗氏墓即是在同江与赣江交汇口不远处的平地里。

六、谥号

其谥号历来有“文恭”与“文庄”的争议,当以“文恭”为是。

理由有三:

第一,据《明穆宗实录》卷10载:“(1567年七月)赠故右春坊右赞善、兵部员外郎杨继盛为光禄寺少卿,仍赐之谥洪先文恭,继盛忠愍。”由此可知,新皇帝明穆宗继位后,为罗洪先封赠光禄寺少卿,谥号文恭,因为该史料出自皇帝实录,是最原始最可信的史料。

第二,其佐证文献也颇有可信度,如罗洪先门生、乡人曾同亨《泉湖山房稿》卷4《王梦峰日录序》中说,弟子王著久“自文恭捐宾友……岁时与其子弟往复”。捐宾友指弃宾客而去,婉言去世。又如罗洪先门生、山原人罗大纮《紫原文集》卷8《文恭公手笔谱序跋》中说,“未及文恭之门,然幼小常向往”。因曾同亨、罗大纮对罗洪先极为熟悉,距罗洪先受谥也不久,其谥号岂会写错?

第三,笔者翻检文献,罗洪先获谥“文庄”之说出自《明史》本传第171节,载:“罗洪先,字达夫,吉水人……隆庆初卒,赠光禄少卿,谥文庄。”因为罗洪先去世时间是嘉靖四十三年(1564),距隆庆元年(1567年)尚有三年之久,且《明史》是清乾隆朝定稿,由此可知其《明史》本传中存有两处错误,现为之订误。

文/杨巴金

责任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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