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井冈山讯 近日,邹某饮酒后驾驶赣DF08**大型货车行驶至井冈山市迎宾大道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后经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得知,邹某驾驶的赣DF08**大型货车使用性质为货运,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邹某家中还有80多岁的老父亲无人照顾,未能安顿好,民警让其回家安顿好,并告知邹某可以等裁决结果出来再过来接受处理,但在等待多日后仍未见到邹某,遂通过电话多次催促邹某来中队接受处罚,可邹某对民警的催促不当回事,还试图逃避处理。
为尽快处理酒驾违法行为,民警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通过警务平台确定邹某家庭住址,上门走访几次仍不见邹某身影。最终,民警通过研判邹某车辆行驶的踪迹,在确定他在遂川县与万安县交界位置后,便立即驱车前往当地寻找邹某。
在田间见到正在收割稻子的邹某后,民警问其为何迟迟不来处理酒驾的交通违法时,邹某回答:“这边还答应别人要割稻子,人走不开,听说多罚点钱就可以不拘留,你看能不能通融一下?”
在民警的普法教育下,民警让其割完未完成的这片稻田后,邹某配合民警完成行政处罚的执行工作。最终,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民警依法对邹某饮酒后驾驶营运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文/ 肖小会、曾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