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玉兰、曾建平同志辞去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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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3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玉兰、曾建平同志辞去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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