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乡村垃圾长效治理的探索实践与对策建议——以遂川县新江乡为例
来源: 遂川县融媒体中心 2021-05-08 15:10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作者:遂川县新江乡党委书记  吴映红

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实施农村清洁工程,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一个希望、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的需要,是全面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绿色发展”理念和省委“绿色崛起”方略的需要,是把握生态建设提升期省情,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江西样板,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需要。同时,垃圾治理也是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农村尤其山区乡村垃圾治理状况如何,事关农村人居环境和群众幸福指数,事关上下游水土安全和江西生态建设成效。本文分析我省山区乡村垃圾治理存在的问题、基层的探索,以期提出长效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绿色生态是我省最大的财富、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品牌,农村清洁工程是涵养这一财富、彰显这一优势、擦亮这一品牌的一项重大举措。近年来,我省乡镇农村按照省委强书记“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要求,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着力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美丽乡村建设更是有了内在内涵的“质提升”。

但同时也应看到,我省是农业人口大省,广大乡镇农村地域广褒,且大多地处山区。这些地域,多系江河湖的上游甚至源流区,但也是垃圾污水治理的薄弱区甚至盲区。现在的农村,路越修越畅,房越建越好,农村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相比过去可谓发生了巨变,但农村尤其山区乡村垃圾疏于管理、难于治理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一是农村垃圾存量倍增的“治理难”问题。一方面,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渐进改变,传统农家垃圾处理的“土设施”,如作为垃圾积肥处理的沤火堆等,几近退出农家庭院;另一方面,随着农村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各类包装商品、消费品大量涌入农村,形成大量难降解、难治理的现代型垃圾。

二是公共环卫意识淡薄的“乱倾倒”问题。由于居住相对稀疏,自然环境相对优越,山区群众公共环境意识、上游源头理念还不强,各类垃圾乱倾掉甚至直接下河,农村“垃圾围村、垃圾围屋、垃圾围岸”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地方“有新村无新貌”,存在“脏、乱、差”现象甚至还较严重,不仅影响形象面貌,更污染水体水源、土壤土层,存在较大的潜在危害。

三是长效保洁机制缺乏的“难持续”问题。由于缺乏专门的保洁队伍、环卫机构和工作经费,基层乡村对存量垃圾及源源不断的增量垃圾“重处理轻治理”,存在“重建轻管”、“重突击轻日常”的现象,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长效保洁机制还不够健全。

二、基层的探索

农村环境卫生是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也体现社会治理水平。2014年以来,遂川县以“三化四有五洁净”为目标,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农村清洁工程试点探索,农村环卫状况明显改观,荣获全省清洁工程先进县。遂川新江是林区乡,也是赣江支流—蜀水右江的源流地,自然生态环境优越,承担着水土水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的重要责任,历来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林乡客家人具有净居的习俗传统。近年来,新江乡传承“净居文化”并发扬光大,在建设新农村、建美林之乡的实践中,深入推进镇村环境整治,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积极探索山区农村垃圾处理的有效路子。

1.科学务实定位,以垃圾就地“三化”建美林乡。新江乡地广人疏,垃圾辗转运送处理成本高、代价大,为此重点解决垃圾“往哪倒”的出口问题和“怎么管”的长效问题,确立垃圾就地“减量化、资源化、少害化”处理的务实定位,采取“棚池焚烧利用(可燃物)、农家沤肥利用(厨余物)、填坑整地利用(建筑物)”三种方式,减少垃圾存量、控制垃圾增量。

2.精准布点建设,将看似小事当大事来办。建清洁棚(池)是清洁工程的基础、垃圾“疏”的出口。以便于焚烧、清运为首位,兼顾造型美观,自主设计实用而美观的清洁棚(池)。精准选点,在群众习惯倒垃圾且交通便民之处建清洁棚(池),力避走弯路、重复建设,务求建一个、成一个、见效一个。在2014年主干道建了一批清洁棚(池)的基础上,今年在通组道路科学加密布点,实现清洁工程向村组延伸的全覆盖。

3.强化机制保障,机制到位就会“一通百通”。乡级层面建立“一模式、一制度”:“一模式”即“户分类、清洁棚定点倒放,村组宣传监督,乡村组定期焚烧清运”的垃圾处理模式;“一制度”即农村垃圾处理月巡查、月通报、月整改、年考评制度,每月巡查扣分及次月整改直接与年度考评挂钩。村级层面主要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责任制,即村组干部分片落实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责任;二是承包制,即聘请保洁员分区域路段承包垃圾处理;三是奖惩制,即定期评定保洁包干绩效并兑现奖惩。

4.常态长效打造,林乡洁净与秀美相得益彰。针对林乡群众崇尚洁净,居家整洁清爽而户外不甚讲究的陋习,宣传随意乱扔垃圾而导致垃圾围村围屋、围河围塘,不但影响形象美观,还影响环境健康、影响子孙后代,以警诫式宣传取得较佳宣传效果。同时,在宣传中植入洁净文化,挖掘林乡村落、庭院、民俗、生态文化中的精华,通过系列连环画宣传的方式,倡导“垃圾不下地、不下河,进垃圾棚,做文明新江人”的林乡品位意识,让举止文明内化为生活习惯,逐步遏制了沿路沿河乱倒垃圾陋习。

三、治理的对策

山区农村垃圾长效治理之策,即堵疏结合、标本兼治。既要集中整治“减存量”,又要长效治理“控增量”;既要有禁止乱倒“堵”的措施,又要有倒往何处“疏”的出口;既要宣传引导奖惩到位,又要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这样方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江西省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实施已半年,结合山区乡村垃圾治理的实践,提出如下长效治理对策:

(一)加强宣传引导,弘扬净居文化,提升民众公共环卫意识

1.重视群众主体作用。绿色崛起的本质是生态文明的崛起。建议省里在今后农村垃圾长效治理过程中,仍然要像建设新农村那样,注重打牢群众基础,加强宣传引导尤是净居文化的弘扬,并与民众形成互动,让民众举止文明,充分发挥山区群众参与治理的主体作用,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唱“独角戏”。

2.重视净居文化植入。山区客家人自古讲卫生,庭院屋里屋外洁净清爽,净居文化习俗源远流长。当年客家先祖为避战祸辗转迀居,深知病从口入,对环境卫生极为重视。我省山区农村多系客家并遍及全省,建议全省各地挖掘和弘扬净居文化,并纳入全省城乡环卫一体规划体系。同时,要对客家净居文化中只顾小庭院而忽视大环境的糟粕进行改良,宣传“干干净净,一生无病”,教育群众认识公共大环境与个人小环境的关系,既注重自身“小家”的环境卫生,也践行身外“大家”的环境保护,提升公共环境保洁意识,让净居文化焕发出新时代风采。

3.重视宣传方式创新。采取卫生评比、巡查曝光、“小手牵大手”等方式,寓宣传引导于奖惩督促中;落实村规民约,在规范举止中宣传引导;发挥理事会、“两代表一委员”宣传和监督作用,让洁净家园成为共识共为。除了这些常规宣传举措外,建议各地针对山区群众对建筑环境风水比较讲究的实际,宣传告知群众,环境风水是门科学,乱倒垃圾以致垃圾“围村、围路、围屋”,将会影响身心健康进而影风水人文。

(二)突出辖区“本土化”治理,落实垃圾就地“三化”主体责任

1.牢固树立“结合实际、立足实用”的治理理念。农村尤其山区地广人疏、居住分散,垃圾治理无论是设施建设还是处理模式应有别于城镇,不可好高骛远、贪大求洋,一味将城镇环卫模式照搬照套,搞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真理往往是朴素的。山区农村垃圾治理应紧扣“有效、管用”这两个关键词,结合实际,立足实用,循序渐进,把垃圾“不下地、不下河、进清洁棚”,把垃圾就地“减量少害”甚至“变废为宝”处理,以维护上下游水土安全,作为首位度来倡导落实。

2.精准建好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引导农家“土设施”回归。山区农村人居分散,按照省里文件要求,如果每10-15户设垃圾桶收集垃圾、再中转运送,既不利垃圾投放便民,也增加治理环节,这在山区是不现实的。考虑山区实际,垃圾处理设施应走相对集中与相对散户相结合的道路。在乡村组干道沿线精准选点建若干可焚烧清运的清洁棚设施,淘汰露天垃圾池收集设施,并引导山居散户恢复农家“沤火堆”简易处理设施。实践证明,农家“沤火堆”经济环保实用,可作为清洁棚的补充,这样利于垃圾焚烧清运和积肥利用,也实现就地减量。

3.实行“三化本土化”治理,实现垃圾“不出村、不上交”。农村垃圾治理点多面广,涉及千家万户,治理成效看得见摸得着,可谓钉是钉铆是铆实打实基层乡村推进垃级治理,除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发挥群众自治的主体作用外,还要担负起辖区垃圾治理“减存量、控增量”的主体责任。一方面,在美丽乡村建设、文明乡村治理中牢固树立“卫生不行,何谈美丽”、“环境脏乱,何谈治理”、“文明乡村、清洁先行”的理念。另一方面,按照生活垃圾就地“三化”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像信访维稳“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一样,山区农村垃圾也尽量辖区本土化治理、不上交。除了对有毒害垃圾由专人封存移交外,对可用物垃圾实行集中回收利用,对可燃物垃圾实行棚池焚烧利用(草木灰积肥),对厨余物垃圾实行农家沤肥利用,对建筑物垃圾实行填坑整地利用,从而实现垃圾“减存量、控增量”与变废为宝、资源循环利用、治理成本降低的良性循环。

(三)赋予基层自主权与保障权,建立长效治理保障机制

1.鼓励和支持基层自主探索创新。鞋子合不合脚,基层最清楚。就农村垃圾治理而言,全省统筹推进是必要的,但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尤其山区农村有其地域的特殊性和生态的涵养性。具体实践中,应有条框要求但不能受限于条条框框。比如,关于每个乡镇至少建1个垃圾中转站,这对人居分散的山区偏远乡村就缺乏可行性;而关于每个乡镇至少建1个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则应根据地域以村组为单元,将建筑垃圾填坑整路以消纳利用。更多的情况下,要相信基层、支持基层、指导基层,给予基层垃圾治理以必要的人、财、物支持保障。要鼓励基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发挥首创精神。比如让基层颇为犯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全可创新思维,结合新农村改水改塘,利用水生物进行生态环保“软治理”。

2.破解农村保洁支出“钱从哪里来”的难题。向垃圾宣战,“钱从哪里来”是基层面临的难题。综合基层实践,可通过财政专项经费、上级奖补资金、农户适当缴费、市场化运作模式等渠道,多元化筹资治理垃圾。关于农户保洁费,要把握“村规民约自治、共建共享参与、象征性缴收费”这三条原则。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对受益农户适当收保洁费,以培养公共环卫意识。但要防止一个不良倾向,即农户自以为交了点保洁费,就可以乱倒垃圾了。要教育引导农户,环卫是公益性的,收费是象征性的,目的在于促使全民树立保洁、环保理念,尊重劳动,尊重环卫工,从而规范甚至减少垃圾投放,进而降低环卫成本。同时,应鼓励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环节服务项目,面向市场发包,由专业保洁队保洁,政府从全面参与向组织监管转变,实现“管、干分离”。

3.保洁员队伍建设应防止三种倾向。一要防止因选聘不规范导致今后产生遗留问题的倾向。选聘保洁员应由自治机构理事会出面,程序要到位、规则要明晰、身份要界定、资料要齐全,诸如交“五险一金”等要明确,以规避劳务纠纷风险。二要防止把保洁员岗位当人情福利的倾向。按照“养事不养人”的要求,选聘有责任心、有时间精力、能吃苦耐劳的热心人为保洁员,可考虑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择优选聘,但不能将保洁岗位做人情,或用于弥补村组干部工资不足。三要防止对保洁服务缺乏监管考评的倾向。参考保洁人口、面积配置保洁员。村组成立专门的理事会,从农村“五老”或其他有威望人士中选聘环卫监督员,建立日常监督考核机制,保洁收入与保洁质量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