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扶贫资产管理典型经验材料
来源: 2021-05-08 14:40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遂川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吉安市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贫困县。自2016年以来,遂川县不断加大脱贫攻坚的投入,累计投入整合涉农资金15.1亿元,形成了规模庞大的扶贫资产。管好用好扶贫资产,才能让其持续发挥作用,遂川县边探索边总结,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目前全县建立扶贫资产台账13.97亿元,占比92.5%,走出了一条产权明晰、循环使用、稳定收益的新路子,多次被评为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优秀县、全省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评价好县。遂川县扶贫资产管理先进经验在8月24日全省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推进视频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具体做法是:

一、让每一笔资产都有“身份证”。明确产权归属是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前提,遂川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于3月底举办了全县扶贫资产管理业务培训班,对扶贫资产管理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进行了明确。一是全面排查梳理。对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社会扶贫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以股权形式存在的资金资产等)进行排查梳理,重点是依托各行业部门已经建立的扶贫项目台账进行清查,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扶贫资产梳理、比对,确保扶贫资产应纳尽纳、信息完整,4月底前全面完成了扶贫资产管理梳理清查工作,梳理出物化扶贫资产13.97亿元并且全部纳入台账管理。二是科学界定类型。所有扶贫资产主要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3种类型进行统计。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到户类资产主要为支持贫困户和贫困村农户生产发展所购建的生物资产或固定资产等。目前,全县纳入台账管理的经营性资产达1.32亿元,占比9.4%;公益性资产6.6亿元,占比47.3%;到户类资产6.05亿元,43.3%。三是明晰产权归属。到户类扶贫资产原则上归属农户;单独到村的项目和量化入股的扶贫资金资产原则上纳入村集体管理,产权归属村集体;跨村的原则上由乡级统筹,跨乡的或量化入股投入资金较大的原则上由县级统筹,均属于国有资产。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有明确规定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由县政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二、让每一笔资产都有“管理员”。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仅仅是完成了基础工作,重点还是在后续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产的效益。遂川县所有纳入扶贫资产管理的项目,全部出台了后续管理办法。一是明确管运责任。扶贫资产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的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产权归属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集体要加强监督指导。二是探索经营方式。鼓励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公益性资产主要通过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专业性较强的扶贫资产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进行管护;无经营收益的公益性扶贫资产,由受益地乡镇政府和村集体进行管护。重点加强对经营性扶贫资产的管理,放活资产的经营权,参与市场化竞争,做法做法有三种:一是村级自主经营。村集体牵头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扶贫车间等经营实体,对资产进行统一经营,经营收益用于村集体和贫困户增收;二是入股合作经营。借助当地产业大户、能人等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强、示范效果好的优势,通过合作经营、委托管理、入股分红等方式,实现业态互补,合作共赢;三是招标出租经营。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对扶贫车间、厂房店铺等扶贫资产面向社会发包出租,每年获得稳定租赁收入。三是开展绩效评价。聚焦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可持续发展、减贫带贫、脱贫增收等方面,科学设置扶贫资产绩效评价指标,确保扶贫资产不闲置、不损失、不浪费。

三、让每一资产都有“受益者”。收益分配足额及时到位,是扶贫资产发挥减贫增收作用的重要保障。具体分给谁,怎么分?遂川县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市场规律,制定了一系列标准规范。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分配。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中,国家相关部门对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方案有明确规定的,坚持依法依规进行合理分配。二是坚持精准扶持分配。脱贫攻坚期,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优先用于扶持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攻坚期结束后,重新完善收益分配方案,原则上用于扶贫资产维护、脱贫成效巩固。三是探索差异化分配。坚持按劳分配为主,鼓励劳动致富,注意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同时兼顾公平,对完全没有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的,结合实际探索有条件支付的方式,维护群体合法利益。在推进过程中,及时对已经实施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要进行完善和调整,坚决杜绝“一分了之、一股了之”的做法。

四、让每一笔资产都有“监督员”。为确保扶贫资金资产安全,遂川县将资金资产监管权下放至镇村,实行三级公示、乡(镇)级统管、平台统揽、村账统审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管住不流失、管活提效益,防止“跑冒滴漏”。一是三级公示。对于全县目前建立的扶贫资产管理情况,县级对全县所有扶贫资产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各乡镇对于本辖区内的扶贫资产进行公示,各村对属于本村的扶贫资产进行公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乡(级统管。明确乡镇政府作为扶贫资金资产的管理主体,乡镇具体承担扶贫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全面监控资产增减变动、运营收益等情况,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实现“村财乡管”。三是平台统揽。将扶贫资产全部纳入各部门项目管理平台,随时掌握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项目进度、资产收益分配等信息,做到“一网清、时时清、事事清”。四是村账统审。在全县309个行政村,组建由老干部、老党员、致富能人、贫困户和村民代表组成的扶贫理事会,认真履行服务协调、监督建议等“第三方”职责,对扶贫资产的权属登记、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环节进行民主监督,让“群众的事情群众办、大家的事情大家管”,确保扶贫资产运营全过程阳光透明、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