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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调整到位
2021-01-15 09:07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吉安新闻网讯 我市自2004年开始,连续16年为一级至四级的因工伤残人员调整伤残津贴。2020年,为全市1228名工伤职工及家属补发调整工伤待遇125.86万元。

据了解,2020年,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4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5元;三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7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8元。

此次调整中,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1元。同时,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致残职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档次,其生活护理费标准一律调整到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文/ 黄江华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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