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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规范佩戴口罩行为 对流感等传染病患者不戴口罩说“不”
2021-01-14 08:50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倡导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不仅在“疫”时,也要在平时,因为这是一件既利己又利人的事情。近日,家住吉州区庐陵佳苑小区的陈焕在公交车上遇到一件闹心事,公交车上的大部分人没佩戴口罩,一位老大爷还一直往地上吐痰、甩鼻涕。

新冠肺炎疫情当前,每个人都有了防护意识,这是形势所迫。但疫情过后,我们是否又恢复到了原来的生活状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以及大街小巷的横幅标语仍在不断提醒居民注意个人防护,然而,记者走访市中心城区各大医院和商场等公共场所发现,仍有一些市民不戴口罩、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不会遮掩。在此,本报要提醒有此类不文明行为的市民,你已经违反相关条例了。1月1日起,《吉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针对公共场所秩序、公共卫生、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等多个领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其中,《条例》第九条第一项作出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不得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时,应当佩戴口罩。城市文明有据可依,我们要坚决做文明市民。

实际上,社会上的不文明行为屡见不鲜。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是基本的常识性文明行为。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佩戴口罩应当成为义务。即使是发生一般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为了尽可能避免飞沫传染,也应佩戴口罩,这不仅是避免传染性呼吸道疾病危害性的有效防护措施,也是文明素养的体现。

“宜以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要契机,狠抓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诸多文明行为的倡导和推广。”市卫计委工作人员说,相关部门会常态化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对不文明行为说“不”。

文/ 井冈山报全媒体记者 刘娇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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