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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2020-12-23 09:31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吉安新闻网青原讯 12月17日,青原区林业局经与某企业磋商,就该企业毁坏林地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履行方式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区生态环境、检察、水利、农村农业等部门人员的见证下,共同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标志着该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近年来,该区按照“谁损害、谁承担修复责任”的原则,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通过现场调查、责任认定、赔偿磋商、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督促生态环境破坏者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氛围,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该区政府负责人表示,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旨在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机制完善、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规范化、法制化。下一步,该区继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让生态环境破坏者得到应有的惩处,共护生态环境安全。

文/ 刘茂林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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