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合力——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大调解的新干“潭丘模式”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2020-12-17 08:48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近年来,新干县潭丘乡创新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大调解机制,将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各方力量集聚起来,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全乡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社会治安环境持续改善,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实现群体性纠纷零事件,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的“潭丘模式”给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困局

潭丘乡是新干县一个山区乡镇,辖区内邹、聂、陈、曾等几个姓氏大村宗族观念突出,历年来,各村之间常因争山、争水、争地、争生意等产生矛盾纠纷。

如何找到一种更为有效解决农村基层矛盾纠纷的机制,成为潭丘乡历届党委、政府亟待破解的难题。转机发生在2018年1月,公职律师身份的董年平从县司法局调任潭丘乡司法所长,此时,全市各地矛盾调处中心相继成立。8年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经验、14年从事教育工作练就的口才,董年平的工作经历和综合素质,让一直为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犯难的潭丘乡主要领导看到新转机。双方经过沟通想法不谋而合:必须创新一种有效途径来破解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困局。

布局

怎么搞?潭丘乡主要领导在听取董年平的有关建议思路后,一致认为,必须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来集聚社会各方力量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为此,该乡依托潭丘司法所硬件设施和法律专业人员优势,整合乡综治战线工作力量和七琴人民法庭、潭丘派出所、交警潭丘中队政法资源,在2019年8月成立了新干县潭丘乡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中心成员单位集结了乡人民政府各相关站所、七琴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和乡卫生院、学校、居委会及辖区内各行政村,形成了社会综合治理“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的格局。同时,为确保调解更有法律权威依据,去除行政化倾向,由群众选举、推荐或联调中心聘任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联调中心)人民调解员,并选举产生出主任、副主任及委员若干,从而搭建起一个完善的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组织体系。

目前,该乡联调中心的45名调解员中,既有专业法官、执业律师,又有行政执法专业人员,更有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用工、医疗卫生、教育心理等方面人才,联系各行政村的调解员主要由一批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热心调解、有着丰富社会生活经验的德高望重的乡贤组成,是一支多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调解团队。

破局

针对农村矛盾纠纷频繁,老百姓权利意识、法治观念明显增强,请律师打官司耗时耗钱不利农村稳定和邻里和谐的实际,潭丘乡、村两级联调中心在处理农村矛盾纠纷时,着力打造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积极引导群众解决纠纷首选优选人民调解这一省时省钱、高效便捷的处理方式。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诉调、访调对接,建立大调解模式。在七琴人民法庭与潭丘乡联调中心之间形成的对接机制中,群众有纠纷发生了,不论是联调中心还是法庭,都优先告知并引导群众先调解,调解不成再提起诉讼。在诉前调解中,联调中心的人民调解员受法庭邀请参与诉前调解,充分发挥熟人作用,一些民商事诉讼案件也能在调解中快速结案,大大减轻了当事人双方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据了解,七琴人民法庭案件调解结案率近70%,在全省法院系统中位居前茅,2018年七琴人民法庭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基层人民法庭”称号。同时,该乡联调中心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自愿达成协议后,对一些不能即时履行的调解协议,特别是分期支付款项较大的协议,为防止当事人反悔或者部分履行、不履行,调解员往往主动引导纠纷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关手续和程序由双方授权委托司法所长代办,这给人民调解协议赋予法院强制执行力。

在该乡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具体实践工作中,法的理念处处贯彻始终,并发挥出巨大效力。乡、村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长效机制得到完善,一批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和一支调解员队伍得到培育,一批有影响的陈年旧案和老信访案成功化解。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乡通过联调中心已受理纠纷60多件,涉案金额约400万元,指导村组调解纠纷600多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交警中队等单位联合开展进村入户法治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赢得了辖区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潭丘司法所在2019年6月被省司法厅授予了全省“五好司法所”荣誉称号,潭丘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潭丘乡联调中心)被推荐申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文/ 李福孙、常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