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 “各位税官,请你们高抬贵手,可千万不能把我们公司搞上黑名单!一旦上了黑名单,贷款办不了,项目投不了标,我们公司可就完了啊……”辖区某装饰公司的老总得知公司即将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的“黑名单”后,火急火燎地赶来市税务局稽查部门咨询情况。
税收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税务“黑名单”就是税收信用体系中的一把利剑。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普通发票等9种达到具体公布标准的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布,公布期限为3年,案件信息一经录入将作为当事人的税收信用记录永久保存。纳税人一旦上了“黑名单”,不仅将面临税务部门在纳税信用等级调整、发票领购、限制出境等方面的惩戒,相关信息还会推送至金融、海关、铁路等近40家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和监管措施。
自该公告公布实施以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各级文件精神,坚决按照总局公告标准实施“黑名单”公布工作。据统计,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累计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14户,并全部推送实施联合惩戒,坚决做到“应公布、尽公布”,有效打击了一批具有重大涉税违法行为的纳税人。通过案件信息的公布,树立了一批“反面教材”,对辖区企业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积极营造出“守信开绿灯、失信亮红灯”的良好征纳氛围。
文/罗小武、彭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