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刘清林、李君)“熊法官,你好!我今天过来缴纳罚金,请帮我办理一下相关手续……”近日,一名刑满出狱的被执行人廖某某主动来到吉安县人民法院缴纳了30万元罚金。这是该院开展“黑财清底”执行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一个缩影。
2019年4月,该院在审理廖某某等人涉恶案件中,被执行人廖某某因参与恶势力犯罪组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高利转贷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判决生效后,廖某某被送入监狱服刑,但未缴纳该笔罚金。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今年以来,该院以开展涉黑恶财产“黑财清底”行动为契机,综合运用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措施,精准施策,持续发力,线上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廖某某的银行、车辆、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等财产信息,全方位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线下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查等方式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和财产线索,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对廖某某家属进行法治教育,告知拒不缴纳罚金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家属主动配合履行义务,最终廖某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前往法院缴纳了30万元罚金,有效助力“黑财清底”“案件清结”。
据悉,该院已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金额2400余万元,收到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