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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三个意识” 规范基层组织选举
2020-07-30 09:47 来源: 吉安新闻网

作者:杨志祥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为做好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同志,要自觉增强政治、规矩、纪律“三个意识”,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选举质量,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一、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条例的学习宣传。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员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认真贯彻党章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一次重要政治实践,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具有重要意义。抓好《条例》贯彻落实,重在抓好“最初一公里”的学习宣传。要组织好广大党员同志,逐字逐条学原文,原原本本悟原理,不断推进条例入脑入心,增强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要善于运用党员群众喜闻乐见、贴地皮儿、接地气的方式宣讲好条例,推动这一党的理论成果飞入寻常百姓之家。

二、自觉增强规矩意识,强化条例的实施运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基层党组织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要把好组织关,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参加换届选举,教育引导党员强化党性锻炼,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规矩意识。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畅通表达意愿渠道,组织引导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要把好选人关,严格代表条件,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选出合格代表,保证代表质量。要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真正选出党和人民信赖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选举产生合格代表、委员,有序推进选举实施、呈报审批、纪律和监督等各项环节落地落实,以规范程序保障党员权利和公平公正。

三、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强化条例的执行监督。有效的监督指导,能够最大化地发挥出制度的作用。一方面,要强化组织领导,上级党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和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好监督实施之责,强化监督问责。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另一方面,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积极创造有利于选举人真实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为,严防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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