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讯(张祖华、赵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发布信息,公布了2019年度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结果,吉安市等38个城市通过了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这意味着吉安市继续保持“国家森林城市”这项国家级最高荣誉。
吉安市自2010年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于2014年9月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9年3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对2014年和2015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对监测合格的城市,保留“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对监测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其“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吉安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不断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大力提升森林城市建设品质,建立了以“城市绿化为中心、通道绿化为骨架、村庄绿化为亮点、青山绿树为屏障”的城市森林体系,各项指标均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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