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解读《吉安市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2020-06-17 08:45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6月16日,记者从《吉安市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底,我市将实现市中心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20%;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吉安县与市中心城区同步推进;其他县从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居民小区各选取至少1个示范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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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运和细分处置系统,全市所有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基本覆盖。

会上,吉安市城市管理局对《方案》进行了深度解读。

《方案》主要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的思路进行总体设计,涵盖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以及设施建设、站点布局、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等从源头投放到后端处置等工作要求。

《方案》细化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内容

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指导群众进行分类投放;积极探索“垃圾不落地”模式。

统一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和“撤桶入户”、上门收集模式;鼓励各地采取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现金奖励等激励方式开展垃圾分类。

按照资源再利用的原则,完善运输方式,避免混收混运;强化运输监管,提高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

明确了四类生活垃圾的处理去向和方式以及加快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解决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

《方案》明确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纸类、塑料、橡胶、玻璃、金属、衣物、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等。

有害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过期药品、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厨余垃圾:家庭、学校、餐饮企业(门店)、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在生活、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易腐性厨余垃圾。如:蔬菜瓜果、茶叶盆栽等。

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种类别以外的生活垃圾,受污染和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生活用品,以及其他未能单独收集、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如:卫生纸、湿巾、烟蒂、尘土等。

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单独分类。

垃圾分类

据悉,2019年,我市积极探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分流减量”的要求,在市中心城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并建设完成了32座垃圾分类收集亭,配备了督导员指导居民垃圾分类,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促进了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提高了城市文明水平。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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