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赖明、记者孔璐)日前,市民曾某代表申请执行人某桥架厂向青原区人民法院赠送了一面“高效执行助力企业发展”的锦旗,感谢该院为企业执行到位货款3.36万元,解了企业资金周转的燃眉之急。
2017年,该桥架厂卖给周某一批桥架,共计5.58万元,多次催促后只收回货款1万元。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周某需支付该厂货款4.58万元和案件受理费475元。但周某仅归还了1万元货款。该厂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向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周某立马与法院联系,表示目前确实无法在短期内将货款付清,愿意分期分批归还,但还款周期较长。
在了解到该桥架厂急需资金发放工资,执行法官告知周某要尽快还款。在执行法官的多次沟通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周某将货款及案件受理费共3.36万元转账给了申请人。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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