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王帆)近日,峡江县人民法院借助“三推送”工作机制,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7年至2018年,吴某向陈某陆续借款5.2万元,陈某多次催收未果后诉至峡江县法院,经法院判决,吴某须在3日内偿还陈某本金5.2万元及逾期利息。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吴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查封了吴某的一处林权,但被执行人仍未有履行的意愿。执行法官借助“三推送”机制,向吴某住所所在地的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集中推送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镇政府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查明失信被执行人吴某正在申请农村建房审批,立即限制其建房审批,告知其立即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吴某得知消息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及时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
近年来,峡江县法院大力推进“三推送”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社会化协同执行机制。累计向全县12个乡镇推送司法建议书108份,向综治网格员推送失信被执行人692人,向民政部门推送“执行不能”案件13件,形成良性工作互动格局,营造良好的执行工作环境。
责任编辑:邹洋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