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匡载明)近日,永新县人民法院通过“云庭”审理了一起涉黑案件,该县法检两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公诉人。
被告人刘某充当某黑社会组织的“马仔”,跟随黑社会组织实施了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在对某黑社会组织审理期间,被告人刘某在逃,后被抓捕归案。疫情期间,为了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永新县人民法院积极与看守所沟通协调,通过“云庭“”、音频连接在网上开庭审理此案。法院为被告人刘某指定了辩护人,在网上进行了举证质证,依法保护了被告人刘某的诉讼权利。日前,该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宣判,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以来,永新法院统筹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对照上级扫黑办和上级法院提出的案件清零的目标,会同其他相关办案部门,充分利用科技平台手段,开展网上审理网上办案,审理了多起涉黑案件,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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