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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法院打击拒执行为
2020-05-26 08:43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吉安新闻网讯(记者刘娇)李某因资金周转向沈某借款近百万元,却一直拖欠不还,沈某向永新县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李某还款92万元,两人达成执行和解后,李某仍不履行义务。经查,该院执行局发现李某名下有几百万元存款,便立即将其存款冻结,并以李某延迟履行还款义务1个月为由,作出李某向沈某支付双倍违约金6万元的决定。

该院对持有财产却故意或者拖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拒执行为,对能查控到财产的,采取冻结查封的强制措施;对在案后故意转移财产等行为,及时与公安机关联动,搜集被执行人拒绝执行的有力证据,对证实有拒执行为的被执行人采取严厉处罚措施。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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