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傅正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吉安市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关于吉安市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以及《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根据会前初步审查和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关于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扎实推进“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和“六个奋勇争先”,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认真执行预算法及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总的来看,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预算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大,支出刚性需求增长较快,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关于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考虑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收入预算安排实事求是,支出预算安排重点突出,加大了对打赢三大攻坚战、改善和保障社会民生等方面的投入,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和我市实际,总体可行。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吉安市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级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预算和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要全面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今年以来出台的各项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多措并举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资产、资本清理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坚决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加强精准脱贫、生态保护、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支出保障;要围绕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县(市、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要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隐性风险;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