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吉安市中心城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吉安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吉安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吉安市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吉安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0年市级预算;4.审议吉安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补选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委员;9.补选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0.决定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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