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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小合格证 一份大责任心 吉安市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020-04-15 08:33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吉安新闻网讯(记者刘丽萍)近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印发《全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市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以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经自检或委托检测合格后,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或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也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方案明确要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试行,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统一试行品类,统一监督管理,实现全国范围内无缝对接。到2020年底前,井冈山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和 31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在试行品类的产品要实现全覆盖;永新县、井冈山市、新干县、永丰县、青原区、遂川县、峡江县等7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或省级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在试行品类的产品要实现全覆盖;其他县(市、区)可选择农产品供给率高、商品化程度高、消费量大、风险隐患高的产品先行先试,试行品类的产品要覆盖 50%以上。试行主体涵盖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试行品类包括蔬菜、水果、茶叶、畜禽(活畜活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等。

一张小合格证,饱含的是一份对食品安全的责任之心。方案要求,种植养殖生产主体出具合格证时,必须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 兽药休药期规定,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及合格证的真实性负责。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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