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记者白灵)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去年11月,我市印发了《吉安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意见》。近日,吉州区印发相关细则,推动此项工作正式启动,其他县(市、区)也将陆续开展既有小区加装电梯的工作。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遵循“政府指导、业主自愿,统筹兼顾、保障安全,简化手续、稳妥推进”的原则。为鼓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对吉州区范围内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给予奖励补助标准为10万元/台,其中市财政承担5万元/台,区财政承担5万元/台。此外,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批复并实施完工的,区政府再给予5万元/台奖补。奖补资金采取“业主申请、区级审核、市级认定、按季拨付”的方式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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