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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2020-04-02 09:27 来源: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庆扬报道:记者从泰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全力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该县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沿溪镇草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康敬华侵占扶贫产业资金、对扶贫资金监管不严、扶贫项目脱离实际等问题

经查,2016年9月,沿溪镇草坪村向泰和县扶贫办申请乌鸡养殖产业扶贫项目,申请财政资金5万元购买乌鸡苗发放给该村贫困户养殖,增加贫困户收益。由于部分贫困户无养殖意愿,康敬华遂以其妻陈某某(非贫困户)名义加入该项目进行乌鸡养殖。2017年12月,康敬华以其妻名义通过该项目违规获得产业扶贫资金14302.3元。2016年8月,草坪村向县扶贫办申请了3万元的井冈蜜柚种植扶贫项目,项目种植规模为50亩。经该村村组干部会议研究,由该村草坪组负责实施该项目。草坪组成立了村小组长康昭金(系康敬华父亲,另案处理)负责的理事会,实际上项目由康昭金一个人管理。同年9月14日,项目经验收后,3万元扶贫项目资金汇入康昭金个人“一卡通”账户。经核查,康昭金实际项目开支1.6万元,只种植了约10亩井冈蜜柚,未达到项目要求,剩余1.4万元被康昭金挪作他用。康敬华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对扶贫资金管理不严,导致康昭金虚套、挪用扶贫项目资金。2016年10月,草坪村向县扶贫办争取了草坪村肉牛养殖栏修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2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万元。项目建成后,大部分贫困户因养牛数量不多,仍选择在家养牛,牛栏大部分闲置,且项目建成后留下的空地成为康敬华私人菜园,未真正发挥扶贫示范带动效应。康敬华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在扶贫工作中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浪费扶贫资金,负有主领导责任。康敬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9月,沿溪镇党委免去康敬华草坪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同年11月,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马市镇武溪村党支部书记欧阳春福优亲厚友问题

经查,欧阳春福岳母彭某某于2015年8月被评定为低保户。2019年1月以后,彭某某身体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均已好转,且其子女已具备赡养能力,按照有关规定,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应予以清退。同年4月,马市镇对全镇低保对象开展集中核查清退工作,欧阳春福牵头负责该村核查清退工作,但在拟定低保清退名单时,明知其岳母彭某某已不符合继续享受低保条件,却出于私心保留了其低保待遇,导致其违规享受低保政策至2019年9月。2019年11月,马市镇党委给予欧阳春福党内警告处分。

上模乡老居村党支部书记郭丰华优亲厚友问题

经查,2011年4月,郭丰华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侄媳康某某办理了低保,康某某享受低保待遇至2017年7月。经核查,康某某丈夫郭某某于2004年在泰和县城购买了商品房,且收入较高,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2019年12月,上模乡党委给予郭丰华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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