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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扔烟头引山火 烧毁林地悔已迟
2020-03-31 09:21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泰和讯(黄从周、胡逢运、王臻)因为随手扔一个烟头,毁了79亩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855元。近日,泰和县法院判决匡某证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赔偿损失3万元。

经依法查明,2019年10月21日14时40分许,匡某证在泰和县灌溪镇灌溪村“矮斗”山场附近做农活,其将快吸完的烟头随手扔到茅草堆里,因疏忽大意,在未确认烟头完全熄灭亦未将随手乱扔的烟头踩灭的情况下,就下水塘做事,导致烟头引燃了“矮斗”山场山脚下的芦茅、杂灌,从而引发森林火灾。匡某证在发现起火后积极进行扑救,但未能及时控制住火势,火势蔓延至“横坑岭至矮斗”山场。经鉴定,涉案山场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82亩,其中有林地面积为79亩,树种为湿地松,荒山3亩,直接经济损失25855元。事发后,匡某证积极主动与山场受害方沟通联系,取得受害方的谅解,最后一致达成赔偿林木经济损失3万元。鉴于匡某证积极扑火自身受伤,主动赔偿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遂对其作出从轻判决。

责任编辑: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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