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李福孙、刘燕)近日,新干县自来水公司发布消息,全县中小企业工业用水在现有销售价格基础上每吨优惠0.25元,此措施执行期从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之日1月24日起,至省防控指挥部解除一级响应之日止。
据了解,该县印发了《新干县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根据文件精神,为减轻该县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压力,该县自来水公司决定,中小企业1至2月工业用水的抄见总水量,其中50%的抄见水量按原销售价格(1.8元/吨)计算水费,另50%的抄见水量按优惠价格(1.55元/吨)计算水费,这一优惠措施将大大激发企业复工复产动能,促进全县经济迅速走上正轨。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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