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聂江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干县人民法院已暂停全部线下庭审活动。为尽快化解纠纷,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近日,承办法官通过微信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获当事人好评。
曹某驾车行驶时因未注意安全,与许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许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曹某驾驶的小车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及不计免赔率。经新干县交警大队认定,曹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许某不负事故责任。经鉴定,许某的损伤程度属伤残十级。治疗期间,曹某仅向许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就其余损失许某一直未与曹某及保险公司协商一致,遂诉至新干法院。
受疫情影响,双方当事人无法到庭参与诉讼。考虑到许某家庭条件较差,急需赔偿款改善生活,且双方均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具备线上办案的条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利用微信线上调解。在微信群内,承办法官就许某诉求的合法性、曹某的责任范围、承担方式等具体问题对双方当事人展开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曹某同意再支付2859元,已完成微信转账,保险公司同意再赔偿76588元,并约定了付款时间。至此,该案得到了妥善解决。
在疫情肆虐的特殊时期,该院及时转变办案方式,充分利用视频开庭、微信开庭、12368热线服务等方式,推动审判工作有效开展。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又满足了其诉讼需求,切实做到司法服务“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