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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多部门联动“开良方”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不误
2020-02-15 09:02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吉安新闻网讯(记者周靖康)2月14日,记者从“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多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市税务局在纾困帮扶方面采取了以下优惠政策措施:一是可以办理延期申报。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申报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以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二是可以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以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三是可以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因疫情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四是优先充分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群众必需品生产企业的发票用量。

市金融系统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以最大限度、最快速度、最惠利率,全力支持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具体措施有: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充分利用国家专项再贷款政策,争取为我市列入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支持。二是加强金融帮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制造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抽贷、断贷、压贷。三是强化担保增信。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应保尽保,取消反担保要求,免收担保费用;对非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困难小微企业,简化担保手续,减半收取担保费用。四是积极续贷转贷。引导银行机构通过循环贷、无还本续贷、减免手续费等方式,着力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针对疫情期间,企业不能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市人社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全力推广“掌上办、网上办”等不见面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模式,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网厅办理。二是受疫情影响,企业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含补缴以前年月欠费),可以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缴,逾期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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