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陈福平、记者吴广城)“容错纠错机制的完善与实施,既为党员干部吃下了‘定心丸’,也为干事创业者‘松了绑’,调动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日前,峡江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欣喜地说道。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峡江县354个党组织8259名党员聚焦“百姓安危冷暖”“高质量发展”等问题,主动作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300余件次,帮助企业降低成本2.75亿元,70余个重大工业民生项目快速推动。
在主题教育中,峡江县为营造优良的干事创业环境,修改完善并发布实施了《峡江县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但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峡江县将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相结合,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因素,认真甄别、妥善处置。该县通过划定12种情形予以容错,鼓励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积极履职担当,并按照提出申请、调查核实、认定反馈的程序启动容错机制,鼓励干事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
容错不等于“纵错”。峡江县强化事前分析研判和事前预控,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严格事中控制,建立反馈工作机制,确保依法依规执行落实;做好事后评估,对出现的失误进行评估分析,提出改进办法,强化制度建设,重在正视失误,引以为戒。为防止“容错纠错”机制被滥用,峡江县还规定了“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6种情形不得免于责任追究或者从轻、减轻处理。
“我们既为干事者‘撑腰’,也向诬告者‘亮剑’。”峡江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峡江县还完善了澄清保护机制,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谈心、召开会议或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坚决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