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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权不容侵犯 侵权必遭追究 吉安公安对辱警袭警行为说“不”
2019-11-26 08:32 来源: 吉安新闻网—吉安晚报

警权不容侵犯 侵权必遭追究 吉安公安对辱警袭警行为说“不”

吉安新闻网讯  陈裕龙、记者陈一雪报道:11月2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了解到,自今年2月1日《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公安部令第153号文件)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公安机关以实际行动保障民警依法履行打击违法犯罪和保护人民的职责,有效维护了民警执法权威。

今年9月9日,一位网名为“天虹”的网民,因对其当日违法停车被交警部门处罚一事心怀不满,为泄私愤便在网络上多次发布辱骂交警的舆情帖子。当日,井冈山市公安局民警维权委即对该案展开民警维权调查。经查,网民“天虹”是井冈山市新城区的居民肖某腾,对发帖辱骂交警的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2019年4月2日14时许,永丰县公安局民警维权委接到藤田派出所反映:藤田派出所民警在永丰县藤田镇中西山村石陂自然村49号李兰有家处警时,李兰有与民警发生口角,无故辱骂推搡并用脚踢民警。案发后,永丰县公安局立即启动民警维权程序,并指定由瑶田派出所办理此案。经调查,李兰有对其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供认不讳。同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李兰有,处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2019年1月31日22时许,泰和县公安局民警维权委接到澄江派出所反映:按照泰和县公安局统一部署,澄江派出所在对某KTV进行清查时,一名罗姓男子拒不配合民警检查,对民警进行推搡谩骂并用手撕扯民警制服。接警后,该局迅速启动民警维权机制,指派治安、督察等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经调查,1月31日21时18分许,罗某与其朋友在某KTV包厢内唱歌,澄江派出所民警对该包厢进行清查时,罗某醉酒不分青红皂白,推搡谩骂执法民警。罗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民警维权案件31起,其中暴力抗法袭警14起,侮辱诽谤威胁民警4起,其他13起,维护民警(辅警)合法权益55人。对涉事人员追究刑事责任16人,行政处罚28人。被侵害的民警(辅警)45名,涉及派出所、治安、交警、刑警等基层一线单位。同时,对被侵害民警实施执法权益保障措施共2次,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和法律尊严。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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