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聪
朋友圈“求赞”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不过,最近吉安县的朋友圈出现了一种特殊的“集赞”——“本人骑摩托车、电动车因为未戴安全头盔被交警同志拦下教育,在此发朋友圈曝光自己,集齐10个赞,望朋友们动动手指为我点赞。也请大家吸取教训,以我为戒,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们这样一本正经地在朋友圈曝光自己,检讨自己?
10月8日,是吉安县交警开展对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整治行动首日。当日上午9点左右,在吉安县城区庐陵大道路口,市民王先生驾驶着二轮电动车被交警拦下,原因是骑行未戴头盔且违法载人。按照规定,此项违法行为要处以罚款处罚。不料,交警却要求他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条消息,向微信好友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朋友圈集齐10个赞,可以免予处罚。”听完交警的讲解后,王先生经过片刻犹豫,选择发朋友圈免罚。于是,没一会儿,一条消息出现在他的朋友圈:“本人骑电动车因为未戴安全头盔被交警同志拦下教育……”等王先生集齐了10个赞,交警检查确认后,将其放行。
“肖警官,谢谢提醒,我知道错了,你看我这样发朋友圈行不?”摩托车驾驶员老马将手机递到肖警官面前说。“可以,再配一张交警执法照片吧,出门在外,安全第一,希望不要再有下次了,不然朋友都要笑话你屡教不改了。”肖警官幽默地回答。
当日,该县交警共检查了8000余辆上路行驶的电动车、摩托车,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不足百人。该县交警表示,通过朋友圈“自曝”违法行为、现场接受面对面教育等方式,就是为了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带动更多的人文明、安全出行。集赞免处罚能以点带面,让更多人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