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2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黄建文同志代理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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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2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黄建文同志代理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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