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庆扬报道:记者从吉州交警处获悉,近日,吉州交警大队查处了一批酒驾违法人员,并对15名人员进行了曝光,其中,最高处罚款17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5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彭永安,吉安市吉州区长塘镇人,于2019年6月5日酒后驾驶赣DPM687号小型轿车至吉安北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左年生,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19年6月5日酒后驾驶未年检的赣D08669号小型轿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7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5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何涛,山东省平阴县人,于2019年6月26日酒后驾驶赣DE7897号小型轿车至223省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易林军,吉安市吉州区禾埠乡人,于2019年7月2日酒后驾驶赣D91R00号小型客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肖炳军,吉安县敦厚镇人,于2019年7月2日酒后驾驶赣D0L739号小型轿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夏侯禄招,吉安市吉州区樟山镇人,于2019年7月4日酒后驾驶赣D20770号小型轿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杨选盛,南昌市进贤县罗溪镇人,于2019年7月4日酒后驾驶赣D05095号小型轿车至223省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刘锋,九江市武宁县石渡乡人,于2019年7月13日酒后驾驶赣G7988D号小型面包车至翠岭路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曾宪裕,吉安市青原区人,于2019年5月18日酒后驾驶赣KZ9838号三轮摩托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裴杰,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19年5月18日酒后驾驶赣D2G515号小型货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危老勇,贵州省惠水县雅水镇人,于2019年5月18日酒后驾驶贵J29L90号小型轿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刘清昌,吉安市吉州区樟山镇人,于2019年5月21日酒后驾驶赣DN6162号小型轿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郭斌,吉安市青原区天玉镇人,于2019年5月22日酒后驾驶赣DH0380号小型轿车至吉安北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周晓剑,吉安市吉水县文峰镇人,于2019年5月23日酒后驾驶赣DN1573号小型客车至阳明东路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王才禄,吉安市吉州区禾埠乡人,于2019年7月25日酒后驾驶赣D88997号小型客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