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周俊、曾纪清)近日,家住万安县芙蓉镇城北社区的梁某从市三医院康复出院后,高兴地对笔者说:“感谢党和政府,给了我温暖和关爱,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梁某的感恩源于该县积极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
今年5月中旬,该县城北社区工作人员在社会环境卫生整治过程中,发现一名流浪乞讨人员在万安大桥底下居住。芙蓉镇党委副书记廖欢和社区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细心了解详情后,得知这名男子姓梁,今年49岁,因夫妻离异受到刺激,导致神经失常,在外流浪数年。廖欢立即协同城北社区干部,联系梁某的家人亲戚,并把他送进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帮他办好了免费住院两个月的手续,还责任有关人员按程序办好了梁某的医保和低保。
这是万安县认真贯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万安县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主动救助、保护性救助、人性化救助等活动,同时通过制作条幅、板报、发放宣传单和网络宣传的形式号召居民群众积极行动,共同关注弱势群体,深受群众支持。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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