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刘洁、彭莉、记者严爱群)“2009年至2013年期间,邹某保同志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县纪委决定给予邹某保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近日,新干县潭丘乡中洲村的公示公开栏中张贴了一张处分决定,村民驻足观看,引发大家关注和热议。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建立村组干部处分公示公开机制,探索“一二三”工作模式,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把全面从严治党触角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共对8名村组干部的处分决定予以了公示公开。
每季度,县纪委监委在试点乡镇召开一次交流学习现场会,15个乡镇场纪委书记及副书记参加。同时制定出台了《新干县村(居)组干部处分公示公开方案》,明确采取会议公开和公开栏公开两种形式,公示公开的范围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四风”问题案件、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等“六类案件”。公示公开的内容包括被审查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违纪性质、主要违纪事实,违反的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和党纪、政务处分档次、期限及影响。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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