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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耄耋老人义务普法宣传十三载
2019-08-05 08:12 来源: 吉安新闻网—吉安晚报

吉水县水南镇鄢陂村距吉水县县城约50公里。在这里,今年85岁的村民罗忠,坚持义务普法宣传十三载,成为当地美谈。而今,人老心不老、精神劲儿依然十足的罗忠,依然活跃在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普法。近日,记者采访了这位普法老人。

从老师到普法工作者

罗忠原是一名乡村小学教师,多年来一直坚持看新闻、读党报。退休后,罗忠一直热心于义务普法宣传工作,老有所为“闯”出了一片新天地。罗忠不是法律专业出身,为了学习法律知识,除了在镇村农家书屋借阅相关书籍外,他自费到县城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年人保护法》等书籍,一边自学一边摘抄。遇到一些不太懂的问题,他便虚心向行家里手请教。

2006年,“五五普法”启动之年,罗忠写了一篇法制题材中篇小说《校长怎样打官司》邮寄到县司法局。令他意外的是,几天后,时任局长特地来到村里找到他,肯定他的作品并给他送上“五五”普法义务宣传员聘书。自此,不管严寒或酷暑,罗忠都及时将各种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及时送到群众家里、村民手中,村委的宣传栏或黑板报,也成了他宣传法律知识的“主阵地”。这些年,罗忠根据常年的学习积累,共编写了六本法律知识小册子,并自掏腰包复印发放给身边群众,后被吉水县司法局收录。特别是其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小册子,数万字之多,如同一本字典,将涉及婚姻家庭中的问题一一列明。罗忠还多次到基层中小学校进行普法讲座,积极预防未成人违法犯罪,通俗易懂的讲解获得师生们的一致认可。

义务给他人提供法律咨询

罗忠不仅不遗余力宣传法律知识,还经常义务帮助身边的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代写申请、调解纠纷等。同镇一位残疾村民廖德璜,家庭贫困,当年村干部失误将他年龄少写了5岁上报派出所。按照相关政策,上了60岁,每人每月可领取社保费80元,一年可领到960元,5年可领到4800元。这对一位无劳动力的村民来说是笔大数目。如今,廖德璜已满60岁,户口簿上还是55岁,领不到这笔钱,不知如何是好,便找到了罗忠。罗忠一边查阅他的残疾人证号,一边代笔写《申请更正年龄书》邮寄到县公安局,几天后,派出所民警便把更正了年龄的户口本送到廖德璜家中。

十多年来,罗忠受到普遍赞誉,收获全县“六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诸多荣誉。“我坚持了十几年,就是想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发挥余热。”罗忠如是说。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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