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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站前哨———泰和探索“哨长制”派驻监督工作扫描
2019-07-21 17:17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肖江、曾名钰、车周群

今年以来,泰和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派驻监督“哨长制”工作模式,有力地推进了全县派驻监督改革,为打造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下了坚实基础。

建机制,哨长监督“体系化”

泰和县纪委监委以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首批试点,明确驻在部门主要领导为一号哨长,履行本单位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17项职责;班子成员为二号哨长,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10项职责;纪检联络员为三号哨长,履行“哨长制”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8项职责;义务监督员为四号哨长,履行群众监督4项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为五号哨长,履行监督再监督职责。

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城投公司、县委党校等首批试点的10个单位聚焦派驻监督首职、主职,突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专项监督,完善哨长之间的内部监督联系,建立起事前提示预防、事中监督控制、事后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常提醒,日常监督“驻得住”

作为“哨长制”工作首批试点,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源头治理,重点区分单位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股级干部和重要岗位负责人等“四类人”,开展“激励”谈心、“知情”谈心、“告诫”谈心、实地一线调研等廉政提醒活动。把纠正问题作为出发点,以发现问题、指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执纪导向,主动与审计等部门沟通,挖掘、研判问题线索,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警醒,帮助驻在部门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派驻监督“驻得住”,哨位工作“伸得进”。

“哨长制”试行以来,办结信访件4件,办理中初核信访件1件,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对1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有重点,廉政建设“在前线”

“哨长制”工作中,对“三重一大”工作履行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备案制度,规范主体、程序、制度,突出“用人、用权、用钱”的重点。在试点工作中,统一规范了4大类36个“三重一大”子项目为监督重点内容。

重点明确有效地促进了被监督单位的行为,廉政风险大大降低。县高新区在建设工程项目一线和园区企业营商环境两个风险点的把控上,派出15名建设工程项目一线“哨长制”代表和37名园区企业帮扶“哨长制”代表,抓重点、防风险、强监管,督促履职覆盖15个建设工程项目和346家驻园企业,真正实现廉政建设监督在一线、在前线、在火线。

此外,该县还利用义务哨长和流动哨长随机对所驻部门进行流动监督,“哨长制”办公室进行监督考核,实施《红灯、黄灯、绿灯考核管理制度》,结合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进行评定,对履职到位的哨长予以亮绿灯以示肯定、对履职差欠的哨长予以亮黄灯以示提醒、对履职缺位的哨长予以亮红灯以示警告,不定期对监督考核情况进行抽查通报。

责任编辑:廖喆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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