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法治新闻> >正文
分居后四处举债 妻无辜不需担责
2019-07-16 09:00 来源: 吉安新闻网—庐陵新刊

吉安新闻网新干讯(朱志强)与丈夫分居满三年的女子李某接到法院传票时一头雾水,打开起诉状一看才知道是丈夫徐某在外大量举债,因没有及时归还,债主要求李某与徐某共同偿还。近日,新干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该债务属于男方徐某个人债务,妻子李某不负偿还责任。

李某与徐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结婚,开始夫妻俩很恩爱,日子过得很和美。2012年,丈夫徐某来到吉州区做生意,两人聚少离多,感情日趋冷淡。2016年,两人彻底分居,但未办理离婚手续。2018年间,徐某多次向朋友王某等人借款80余万元。2019年,因徐某未按期还款,王某遂将徐某、李某告上法院,要求二人承担还款义务。审理过程中,王某表示对徐某、李某夫妻间感情是知情的。

一审法院认为,徐某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已构成违约。上述债务虽发生于李某与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因其数额较大,且王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与妻子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与妻子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李某亦予否认,同时兼顾李某与徐某分居多年的事实,本案债务不宜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李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责任编辑:王伟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

井冈山报社主办 井冈山报社版权所有 本网法律顾问: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ICP备19004936号-1

Copyright ©2003-2019 by jgsdaily.com. 赣ICP备1900493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60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申明 电子报入口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