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 张辉清报道:7月10日上午,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大型车辆“闯禁行”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当天的行动中,该大队出动警力8人,警车2辆,在辖区富川路、二七路查处“闯禁行”货车6例,并依法进行了每例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按照大气环境污染治理的有关要求和城区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该大队在城区各入口设置了禁止黄牌照货车驶入的标牌,但总有个别心存侥幸的驾驶员“闯禁行”谋求便利,给城区大气治理和居民交通安全带来不好的影响。
该大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大队官方微信、微博等积极开展宣传,广泛发布大货车交通限行公告,浓厚宣传氛围,扩大知晓度。同时,该大队根据大型车辆“闯禁行”行为的易发时段和高发区域,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接合的工作方式,快速行动,重拳出击,加大对大型车辆“闯禁行”的查处力度,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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