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吉安社会> >正文
泰和交警不到8小时成功告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9-07-05 08:47 来源: 吉安新闻网—吉安晚报

原标题:男子撞人逃逸后让女友“顶包” 泰和交警不到8小时成功告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吉安新闻网讯  陈永丽、记者张苡歆报道:6月27日21时22分许,319国道泰和县塘洲镇一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被撞受伤倒地,后座搭载的一名6岁男孩不幸死亡。事发后,泰和县交警多方部署,不到8个小时就成功告破此次交通肇事逃逸案。

6月27日晚,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319国道泰和县塘洲镇一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值班交巡警康林彬、肖斌、肖绍辉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发现一具孩子的尸体和一名女子仰躺在道路中央,路面中间一团血迹,死者身边有一辆肇事车辆,但司机不见踪影。随后民警拨打120急救电话,医生赶到后,经检查发现小男孩已经死亡。经询问得知,死者肖某昊今年6岁,案发时其母胡某带着他骑电动车前往县城,不料遭遇飞来横祸。经现场勘查发现,这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该大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连夜开展工作。现场勘查、走访群众、排查车辆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因为案发现场没有其他目击证人,只有一辆红色别克车,一时间,民警们感觉压力巨大。

后来,民警通过附近监控发现,案发时一辆红色别克车往前行驶了一段路又返回来,停在事故现场。随后看到一男子从车上下来躲在路边打电话。通过寻找调查,各种证据已经指向车主杨某波。民警联系到杨某波,让他来交警大队来说明情况。杨某波答应了,不一会来到事故处理中心,同来的还有杨某波的女友林某。杨某波对交警说,自己就是车主,当时开车的是自己的女友林某,是她肇事,可是在监控中显示,是一名男子从车上下来。

面对杨某波的“自白”,民警心生疑虑,便把他俩分开询问。杨某波说,他这几天一直在乡下别人家搞装修,车子放在家里,不知道谁开了车,更不知道车子出了事故。随后,杨某波答应帮民警查找落实。另外一边,民警问林某,你开车时开的多少码,看到前面有人吗?看到有人你制动刹车没有,刹了大约多少米才停住?现场被撞的人情况怎样,你下车查看了没有?林某满头大汗,支吾其词,不一会儿就默不作声。

面对真相,一切狡辩都是徒劳。随后,民警又对杨某波的家人进行动员。经过一番工作,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6月28日凌晨4时,杨某波、林某的防线全面崩溃。林某承认,是自己给男友顶包。车主是其男友,开车肇事的也是他。嫌疑人杨某波对自己当天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杨某波交代,6月27日,他姐姐过生日,一家人在乡下喝酒。案发时,杨某波驾驶车辆沿煤城路超速行驶,因喝酒及疲劳驾驶致犯困打盹,车辆失控,追尾撞上了骑电动车的胡某母子俩,致使肖某昊当场死亡。杨某波声称自己只喝了一点啤酒,实际上酒后过了十多个小时,他的酒精含量仍达到29毫克/100毫升。案发时,杨某波发现自己无证、酒驾撞人后,便立即打电话向朋友求助,询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朋友告诉他,不能逃逸。他只好又把车子开回肇事现场。杨某波告诉朋友,自己无证且酒驾,能不能来帮他“顶下包”?朋友说,这么严重的事故,自己不敢顶包。杨某波没有办法,只得给在县城租房居住的女友林某打电话。于是就出现了杨某波带女友“自首”的一幕。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波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至此,这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在泰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等单位的协助下,不到8个小时成功告破。

责任编辑:王玉梅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

井冈山报社主办 井冈山报社版权所有 本网法律顾问: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ICP备19004936号-1

Copyright ©2003-2019 by jgsdaily.com. 赣ICP备1900493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60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申明 电子报入口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