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吉安社会> >正文
吉安市两集体被评为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2019-06-26 08:59 来源: 中国江西网

1

部分获评名单1(图片来源于网络)

2

部分获评名单2(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庆扬报道:近日,《关于命名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印发,命名在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周期中,符合创建条件且表现突出的1708个创建集体为“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其中,吉安市遂川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青原区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入选。

据悉,被命名的1708个青年集体从参与创建的10000多个集体中经过综合考察、逐级推报、择优评选、社会公示遴选产生。被命名集体结合岗位实践,在服务群众、公共管理、研发制造、生产经营等岗位一线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了突出业绩,在服务群众中弘扬了职业文明,在攻坚克难中展现了青春风采,在改革创新中贡献了智慧力量。

责任编辑:王志峰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

井冈山报社主办 井冈山报社版权所有 本网法律顾问: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ICP备19004936号-1

Copyright ©2003-2019 by jgsdaily.com. 赣ICP备1900493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60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申明 电子报入口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